当前位置:杭州驾校网>驾驶百科

行车安全,始于足下

发布时间:2012-08-04浏览:624

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如今,汽车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,不用多久,千百公里就可以到达了。嘉兴驾校提醒您,开车出门,行车安全,始于足下。

开车不穿拖鞋,尤其是女司机,不要穿高跟鞋,不少司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,却常常抱着侥幸心理。实际上,就是平常的开车,穿高跟鞋或者凉拖鞋的话,控制刹车,没有着力点,要么踩不死刹车,要么卡在制动踏板,安全隐患非常大,要引以为戒。

而且,开车穿拖鞋,也是违法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,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。而公安部111号令,也就是新的《交通安全法》实施后,浙江、上海等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,如2011年6月开始施行的《浙江省实施〈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中, 司机赤脚、穿高跟鞋或拖鞋驾驶车辆, 将要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的罚款,罚款最高可达200元。

脚下的安全,包括驾驶技术和驾驶安全意识等,特别是驾驶安全意识,是完全自己可以掌握的,司机要自觉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,对别人负责,也对自己负责。最后,嘉兴驾校建议您,车上要有一双平底鞋备换,拒绝凉拖鞋,高跟鞋开车。